所在位置:首页 > 品牌百科 > 酒店标识设计百科 > 标识设计合同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标识设计合同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发表时间:2020-08-27 17:05:07 资料来源:人和时代 作者:CRT标识公司

       标识设计合同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标识设计费用:本合同的设计及顾问服务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各阶段的设计及顾问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本合同的设计及顾问服务费为人民币万元(含税价),具体包含如下: 

       1.1标识设计合同总价已包含概念设计、深化设计、协助招标采购及施工配合(至调试验收合格)等费用;

       1.2标识设计合同总价已包括一般性的修改和设计变更费用。除非项目发生颠覆性(颠覆性指招标发包阶段成果修改量超过20%)修改变化,否则不再增加设计费用;

       1.3标识设计合同总价还包括下列杂项成本: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电话、电传、邮资及文件速递、蓝图复制、CAD绘图及复制和可编辑电子光盘、照片、八套招标文件、专案当地的出差、长途交通费、酒店、膳食、地面交通、以及一切相关的杂项开支。8.1.4合同总价包含乙方设计人员工资、交通费、出差费用(含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不少于15次的出差费用)、乙方的办公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1.5标识设计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在地的一切税金和赴酒店项目出差的人员的人身保险费。

       1.6乙方的专业设计需要满足甲方提出的限额设计的要求。如由于设计超出甲方提出的成本限额所产生的修改,均含在以上的设计费用中,甲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设计费用。



       1.10 标识设计合同的标识标牌数量增加的,本合同的价格不做调整。

       2、标识设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关健词:

人和时代设计

品牌设计、VI设计、标识设计公司

查看
点击查看更多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