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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导视系统设计配合要求

发表时间:2020-08-23 21:01:42 资料来源:CRT标识设计 作者:CRT标识设计

一、导视系统设计配合

1.设计院应严格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提交相应阶段图

纸及电子文档;所提交的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的

相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图纸深度要求。

2.在设计过程中因现场变动导致图纸修改变更的,及时通知各专业核对,以免底图不一致。

3.对于设计中因技术原因要对原设计作出修改,须通知甲方,并得到确认后方可进行。


二、导视系统设计成果

A:方案、施工图各12 套

标识部分:为A3彩色图册12份,及含全部内容的光盘一份。

划线部分:地面及地下室划线部分以建筑底图大小为准,彩色白图12套。


B:导视系统设计后期配合阶段

(1) 设计变更图纸12套

(2) 招标配合,编制各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参数指标。


关健词: 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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